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换届政策及机构设置等历史因素,苏尼特左旗出现了部分岗位缺职、个别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对此,苏尼特左旗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对于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要尽快解决消化,力争两年内使全旗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恢复到职数限额以内。在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同时,还要积极解决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职务干部。
二是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领导干部。今后,全旗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盟有关文件精神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从现在起,全旗不准出现新的超配领导干部现象,不允许擅自设立职位配备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兼职造成职数超配的,原则上免去领导干部兼任的职务。对达到规定年龄的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
三是对政府工作部门党政正职分设(不含配备党外干部)造成超职数配备的,采取提前退职、交流到缺职单位、保留原职级改任副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坚决消化分设职位。
四是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分别采取离职分流、离职休养、改任非领导职务、调整岗位、待岗、降职、辞职、免职等不同办法,进行及时调整。
五是推进干部交流。根据干部的工作阅历、个人特点,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干部结构性交流,把超职数单位的领导干部平职交流到缺职单位。
六是严格落实退休制度。对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和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丧失工作能力的领导干部,及时办理退休和病退手续;鼓励干部提前退休,对符合《公务员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七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情况的监督。首先加大对领导干部配备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对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和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今后,在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时,要把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加强领导班子职数管理情况和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其次建立领导班子职数管理责任制。旗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组织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违反规定,超职数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违规作出的任职决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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