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干部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苏尼特左旗采取考核“四有”,狠抓社区干部综合考核工作。
一是考核有组织。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政府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政办、计生办、社会事务办、民政所、综治办等单位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开展。
二是考核有声势。为让社区绩效考核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前期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居民小组会议、社区干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考核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下发与考核相关的文件,要求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组织党员、居民认真学习,同时分别做述职报告,由党员、居民代表对两委成员进行测评。
三是考核有制度。为确保考核工作有“标尺”,特制定《满都拉图镇社区两委班子和干部考核办法》、《满都拉图镇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办法》规定,每半年,社区将工作完成情况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再根据考核情况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深入各社区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对各社区干部绩效进行最终审定,并将最终考核结果及时向旗委组织部、民政局汇报,及时向群众公布;《细则》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5个方面33项,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作了详细规定。
四是考核有结果。考核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被评定为 “优秀”等次的社区干部,每年奖励500元。支部书记被评为“不合格”的,将按照组织程序免去支部书记职务,社区主任一年内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按照组织程序建议免去其居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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